1.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2.石油定价权是由谁决定的?

3.请问下纽约石油的原油期货价格与平时我们买的汽油价格有什么联系?

4.目前国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究竟以哪3个地方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的?

5.为什么油价已经下跌了,燃油税却涨了?

6.世界三大石油报价体系是什么?大连油是以什么报价为基础?

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国际石油价格走势分析_国际石油价格定价机构名单

第二阶段:“七姐妹”时期。

第二阶段是1928年到13年,这一阶段由国际性的卡特尔“七姐妹”控制着石油市场的价格。开始的标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苏格兰签订的《阿奇纳卡里协定》,后来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这个协定。协定为了防止寡头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划分了各协议签订方的市场份额,并规定了石油的定价方式。即,无论原油的原产地,其价格均为墨西哥湾的离岸价格加上从墨西哥湾到目的地的运费。后来由于中东地区原油产量的增加,以及欧洲市场对原油定价标准的不满,增加了波斯湾离岸价与目的地运费之和的标准。

“七姐妹”通过该协定将油价长期压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极大地侵害了石油国的利益。石油国的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石油卡特尔组织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开展了广泛了石油国有化运动。在双方力量的抗争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应运而生。1960年,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表决成立了OPEC,并于13年单方面宣布收回对石油的定价权。

第三阶段:欧佩克时期。

第三阶段是13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原油价格由欧佩克控制。欧佩克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油价,消除不必要的价格波动,保障产油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维护产油国的利益。在13年之后的10年中,欧佩克成员国逐步实现了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并用了直接固定石油价格的策略。欧佩克以沙特阿拉伯34°轻质油油价作为基准油价,不同的石油之间有一定的差价,而欧佩克所有成员国需要放弃石油产量的自主决定权来维持这种价差体系的稳定。在此阶段,石油价格从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渐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石油利益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至石油国。这一时期,欧佩克的成员国也由最初的5个扩展至13个,与今日的规模已无太大差别。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持续的高油价导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加之欧佩克之外的产油国石油产量的提升,欧佩克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原油市场的份额,取了降低价格、保护份额的策略。这一时期,欧佩克首先通过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的“价格战”维护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并迫使非欧佩克成员国妥协同意削减石油产量,欧佩克成员国内部也重新确立了配额制度。然而原油的减产导致油价再度上升,这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石油贸易大量从长期合约转向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不断壮大,渐渐削弱了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

此后直至2004年,欧佩克虽然在名义上仍然取直接设定目标油价的策略,期间也对目标油价两次进行向上调整,但除去通货膨胀,目标油价并没有显著上涨。由此可见欧佩克对油价影响力的降低。

21世纪初,由于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佩克实际油价已远高于目标油价,其定价策略不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1月,欧佩克正式放弃了对石油价格的直接干预,并在其后逐渐放松了成员国之间的配额制度。这一阶段,欧佩克主动取维持石油供给市场适度紧张的战略,加之中东地区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国际石油市场的供给一直偏紧。

虽然欧佩克提出,他们仅在确定石油价格上涨是出于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机因素时,才通过增产抑制油价上涨,但其产出的增加并不足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需求,其实质已失去抑制油价上升的能力。由于欧佩克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仍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收入,在油价下跌时,成员国并不会通过减产维持油价,而是取增产这种竞争性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不断下滑,至今已无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阶段:“”时期。

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现货市场的交易为国际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现货市场形成之初只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场所,故也称为剩余市场。但在13年石油危机之后,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及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之下,国际原油市场用的是公式定价法,即以基准的期货价格为定价中心,不同地区、不同品级的原油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升贴水。

公式表达为:P=A+D,其中,P为原油交易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格,D为升贴水。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价格(WTI)和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Brent)。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是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的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历史上,WTI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一直占据着更加核心的地位。这是由于WTI主要反映美国市场的原油供销以及库存状况。二战之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并且北美地区一直是最大的原油消费区,也是重要的原油生产区,加之WTI原油的质量好于布伦特,更适于石油生产,因此WTI价格的变化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WTI也更适合作基准原油。

不过,近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亚和中东地区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基于布伦特的定价体系日趋完善,其影响力不断上升,目前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基准原油。国际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在发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伦特代替WTI作为基准原油。

虽然在2013年5月,基于布伦特的普氏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因为其类似于Libor的报价系统使普氏价格有被操纵的可能,即普氏价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国际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场也有猜测WTI可能借此重新树立自己的风向标地位。但考虑到普氏定价体系有现货市场庞大的交易量作为支撑,我们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价格体系。

普氏价格体系简介

普氏价格体系是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的价格体系,其提供的价格包括即期布伦特(Dated Brent)、远期布伦特、布伦特差价(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报价参考。其报价体系类似于Libor,依据主要石油公司当日提供的收市价并进行综合评估得到。

下面介绍与原油现货定价紧密相关的几种价格。

1.北海原油。

普氏价格体系所使用的布伦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区出产的原油,是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种原油首字母为BFOE)的一篮子原油。在普世定价体系形成之初,布伦特原油被认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将其价格作为基准油价。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布伦特原油产量急剧下降,到了21世纪初,布伦特油田产量已经衰减到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价格体系用了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简称BFO)的一篮子油价;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于习惯,我们今天仍用布伦特原油指代BFOE。

用一篮子原油作为基准原油有利于扩大基准价格的市场基础,但由于这些原油的质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奥斯博格的密度较小,含硫量较低,质量高,埃科菲斯克质量较低,而这些原油都可以用于远期和期货交割,这就导致BFOE的卖方更倾向于交割低品质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质原油。

为了激励卖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质原油,普氏价格体系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质折扣系数(de-escalator)和品质溢价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质折扣系数是指,当卖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过0.6%时,每超0.1%的硫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60美分/桶。

与品质折价相反,品质溢价是指,在接收到较交易时所保证的品质更高的原油时,原油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作为回报的费用。对于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两种高品质原油,品质溢价因子是估价公布日前两个整月内,该两种等级原油与BFOE中最具竞争力的一种原油之间的净差价的50%。

2.即期布伦特。

即期布伦特是一个滚动估价,它反映估价当日起10—25天的BFOE现货价格(周一至周四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5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周五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7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此处的10—25天被称作估价窗口。由于原油的运输和储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并不经常发生,这就使得原油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远期性质,估价窗口期由此产生。25天的惯例源于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须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买方船货的装运期。所以,虽然即期布伦特通常被认为是现货市场的价格,但它实际反映10—25天的远期价格。

最初,普氏用的估价窗口是7—15日,与布伦特原油的估价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种的估价窗口均长于布伦特原油。随着布伦特原油产量的下降,为了使普氏价格更贴近北海市场的惯例,普氏将估价窗口增加至10—21天。随着布伦特产量的进一步下降,于2012年6月,普氏价格体系将窗口期进一步扩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伦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篮子油价,这并不是四种原油价格的代数平均数,而是通过对最具竞争力的品种赋予最大的权重而更好地反映最具竞争力品种的价格,以确保估价反映供需基本面。

3.远期布伦特。

远期布伦特是最早出现的布伦特金融工具。布伦特远期是一种远期合约,在这个合约中会确定未来具体的交割月份,但不会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布伦特远期的报价一般是未来1—3个月,如5月会有6—8月的布伦特远期的报价,这些报价是合约确定的、针对具体交割油种的报价。

4.布伦特价差合约。

布伦特价差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简称CFD)是一种相对短期的互换,其价格代表了在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估价与远期布伦特价格之间的市价差。普氏能源资讯提供未来8周的CFD估值,并在每周定期评估。市场上也有公开交易的一月期和两月期的CFD。

CFD通过将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与远期布伦特之间随机的市价差转换为固定的价差,可以为BFOE现货头寸的持有者对冲即期布伦特市场的风险,也可以用于投机。

以布伦特为基准价格的原油现货定价

依据公式定价法,原油现货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差价。在普氏价格体系中,基准原油为布伦特,基准价格为即期布伦特,现货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除了要加一个合约规定的差价外,还要加上现货升水或减去期货升水。其中,期货升水或现货升水的数据由CFD市场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确定的升水为1.00美元/桶,交易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完成,则在今天这个时点,这宗交易的现货价格(在今天这个时点,该价格为远期价格)为当前的即期布伦特价格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再加上1美元升水。

实际上,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即远期布伦特,就是由即期布伦特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得到的。因此,上述定价方法也可以理解成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加上不同品种的差价。利用即期布伦特和CFD的报价信息,就可以得到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曲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原油有不同的估价窗口和平均计价期(习惯上,原油现货在装船后的一定期限内定价,这段期限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计价期),故普氏价格体系针对不同的原油品种,提供了相应期限的即期布伦特价格。不同品种的对应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种为例,普氏价格体系会为每笔交易提供即期布伦特13—28日的价格,加上这笔交易对应的CFD价格,再加上一定的差价,就得到了这笔交易的现货价格。

另外,伦敦国际石油(IPE)的布伦特期货合约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准价格。布伦特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是根据布伦特指数进行现金交割的,而布伦特指数是根据远期价格得到的指数。也就是说,布伦特期货的价格会收敛于布伦特远期的价格,而非布伦特现货的价格。

虽然布伦特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持仓者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EFP)将该头寸转化为现货头寸,即远期头寸或25日现货头寸。EFP的价格是由互换双方决定的。EFP将布伦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系了起来。

普氏价格体系提供了EFP的远期价格估值,反映了对应交割月份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差价,联系了期货和远期市场。因此,以布伦特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的现货价格等于期货价格加上EFP差价,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最后再加上合约规定的差价。

石油定价权是由谁决定的?

国际油价一度由被称为“石油七姐妹”的跨国企业控制;后来,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成立,以打破这些寡头的垄断,并带头在国际原油定价;后来,进口国也要求发生,买方领导的美国也参加了,共同谈判和确定石油价格。

扩展资料:

国际油价的定价权,意味着一个国家有足够的话语权在制定国际油价时,即一个国家通过政策调整影响国际油价的能力。有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对国际油价进行定价,避免陷入被动局面。自2004年以来,中国推动中石油在期货上市,旨在争夺石油定价权,以改善国际油价波动对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害。

意义是:

石油不仅是一种纯粹的商品,还包含太多的金融和政治因素。因此,石油问题绝不是简单的商品问题,石油市场也绝不是简单的商品市场。拥有石油价格的定价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石油定价和交易货币的多样化是一种必然趋势。中国必须确立石油交易的“市场价格”以及石油融资战略。中国应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国际石油金融市场,积极尝试以人民币结算,逐步建立石油期货市场,以有效应对油价波动。

到目前为止,金融市场越来越发达,资本博弈已经成为影响油价的关键。纽约商品原油期货, 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和迪拜原油期货已逐渐成为国际油价的“风向标”。

中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没有很大的发言权,也就是说,它无权对国际石油价格进行定价。随着国际油价变化的加剧,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这类麻烦在中越来越频繁。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的国内油价都与国际油价直接挂钩,但国际市场上频繁而大幅度的油价波动对其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不大。其中一个关键是,他们有一系列避险手段,包括参与期货石油交易。

中国缺乏联合谈判机制。无论是石油还是钢铁、铁矿石等领域,都没有建立联合对外谈判机制。正因为如此,中国经常遭受损失,因为它无权在类似的国际市场上发言。例如,日本新日铁公司率先与力拓公司达成铁矿石价格协议,随后韩浦项制铁接受了日本和澳大利亚之间达成的合同价格。当然,原油的市场机制不同于其他领域,这决定了石油谈判不仅困难,而且需要超级智慧。

请问下纽约石油的原油期货价格与平时我们买的汽油价格有什么联系?

1.纽约石油的原油期货的价格,一般我们所指的是WTI期货价格,即西德克萨斯低硫轻质原油价格,这个是国际原油的基准油价。

2.中石油、中石化在国内均有自己的油田,每个月都会有一定数量的原油被开出来,但是中石油的原油开量要远多于中石化。因此,中石化每月都要进口大量原油。

国内的中石油、中石化每月都要从国外进口原油,均是购自国际市场,可以从贸易商、产油国处购买现货,也可以从纽约石油或者伦敦石油购买期货。

进口原油的结算价格就是以WTI的基准价为基础,再加上一部分贴水之类的费用。国际油价一旦上涨,中石化进口原油的成本就会增多。

3、最后说说我国的汽柴油价格,目前汽柴油价格还是处在国家控制下,价格没有放开,国家规定了汽柴油的中准价格,中准价上下浮动8%即为最高限价、最低限价。

本来,我国的油价若是正常按机制执行的话,国际原油达到一定涨幅,就要上调国内汽柴油价格。但是,毕竟是有中国特色的,油价涨的太快,涉及到太多的方面,国家在上调价格的时候都是谨慎又谨慎。甚至在国际原油涨幅很大的时候,都没有上调,这就导致了矛盾越积越深,就像俗话说的,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

因此我国现在的汽油价格相对国际市场肯定是要低,但是政策决定了价格。对于象中石化这样依赖进口原油的生产企业,原油进口成本提高了一大块,产品价格却还是定价在低位,这就导致了炼油企业的亏损,最近几年,国家都给予了中石化一定的亏损补贴。

目前国内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究竟以哪3个地方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的?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共经历了几个阶段:

一、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二、从2000年6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三、从2001年11月份起,中国又一次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四、2007年,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原油加成本”已经正式用,新机制改盯原油价格,“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是指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平均值,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新机制一改2001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依据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加权平均值来确定的做法,实现了以原油价格来定成品油价格的想法。

综上,目前参照地点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

为什么油价已经下跌了,燃油税却涨了?

近期关于燃油附加费上涨的传闻再次“不幸”被证实,而且上涨幅度、时间均超出此前所有预期。昨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正式对外发布消息,国内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9月1日起再度上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3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60元调整为100元,这比上次调整附加费后规定的执行期限(10月10日)提早了40天。

资料;

对于油价的飞涨,很多人按照经济学的原理来理解,认为是石油供不应求。但是有关统计数据告诉我们,石油是供大于求。2004年第一季度,原油每天供大于求约30万桶;第二季度全世界原油日产量为8190万桶,平均日需求8040万桶,日供大于求150万桶。2005年年中,“世界石油日供应量约8400万桶,日消费量约8300万桶”(梅新育《中国没有定价权》《世界知识》2005.15),日供大于求量也达100万桶。所以,造成油价上涨的原因不是石油供不应求,而是其它因素所致。实际上,造成21世纪以来石油价格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对石油的投机炒作,上个世纪90年代石油价格的下跌,21世纪以来美元的大幅贬值。

近八、九年,我国以及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住房价格飞涨,其最重要原因是房产商和把房屋作为期货投资的“投资者”们的投机炒作。大量没有居住需求,但要投机歉钱的“投资者”将投机资金投入房地产,使投机资金与购房居住的购房资金之和大于正常情况下购买居住房所需资金量,人为地造成需求旺盛,使房价大升。同样,近几年石油价格飞涨的主要原因也是对石油期货的投机。所不同的是,对石油投机的力度比对房地产投资力度更大。2004年8月18日的《经济日报》,刊载了题为《国际原油市场风高浪急》的文章,该文章写道:“投资者想从油价的涨跌中大赚一把的投机行为,也对油价的飙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几年来,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对游资严加防范和约束,相当多的对冲基金开始进入国际原油期货市场进行期货的倒买倒卖,谋取高额利润。石油期货交易量目前是现货交易量的好几倍。据估计,在原油期货市场上,真正的需求方只占到交易总量的三成,其余都是套利的人。长期跟踪国际原油市场的亚太博宇公司研究员陈光远说:‘在几年前,美国基金在石油行业中所占比重大约在7%到8%,这个数据是5年前的。据最新的数据,美国的一些对冲基金在国际石油价格中的比重已经上升到1/4。’”据该文可知,两年前,投机的“投资资金”已远超过因为“真正的需求”而购买石油的资金,两部分资金之和,造成在石油流通领域内资金大大多于购买这些石油所需的资金量,即造成该领域的“通货膨胀”,原油物价上升。如前所述,2005年世界石油平均日供销量为8000多万桶,“但纽约商品石油期货日交易量达2亿桶,伦敦国际石油日交易量更接近4亿桶;按金额计算,当油价为50美元/桶时,世界石油日消费金额约40多亿美元,而国际石油市场日交易金额则高达数百亿美元。”

2005年世界石油平均日供销量为8000多万桶,“但纽约商品石油期货日交易量达2亿桶,伦敦国际石油日交易量更接近4亿桶”。这意味着原油一天内要被投机商们倒手几次。价格上涨期间,房屋倒手每倒手一次,一般房价就上涨一次。同样,价格上涨期间,原油倒手一次,一般石油价格也就上涨一次;倒手几次石油价格就上涨几次(只有少数时侯的倒手是获利回吐,价格下跌)。“按金额计算,当油价为50美元/桶时,世界石油日消费金额约40多亿美元,而国际石油市场日交易金额则高达数百亿美元。”当一种产品的购买,每天只需40亿美元时,却涌入了上百亿美元资金,那么这种产品的价格上涨将成为常态。所以,石油价格是以炒家们投机炒作的“石油期货价格作为定价基准,皮肯斯之流石油炒家对油价的影响力超过了海湾国家的石油部长们。”(《中国没有定价权》)

另外,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物价一直在上涨,年平均有百分之几的物价上涨率,而石油价格则一直趋于下降。如2006年7月6日的《参考消息》转载的法新社资料看,纽约市场交易石油价格1990年10月为40.40美元,而1994年3月则为14.08美元,1998年12月更降为10.72美元。直至2003年3月,涨到37.78美元,仍未恢复到1990年10月价格水平。再考虑到90年代美国的物价上涨,国际石油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的十余年中,它的实际价格下跌状况,比它在交易市场上交易价格下跌的状况更严重。所以21世纪国际石油价格的上涨,在较大程度上是油价下跌约10年后,大量炒家逢低纳入后的恢复性反弹。

还有,原油是以美元计价。而从汇率关系看,最近几年,美元对欧元贬值40%多,对日元也有约20%的贬值。美元大幅贬值的情况下,以美元计价的石油价格不变,实际意味着石油价格在欧洲、日本能用较以前更少货币来买油,例如,在欧洲,仅,美元对欧元贬值40%多就意味石油价在欧洲下降了许多。而在进出口关系上就意味着,石油输出口国要从欧洲进口同样多的某种商品,必须要用比几年前多得多的石油去换。因此,为弥补美元贬值带来的影响,石油价格肯定要上升来“纠偏”。所以,美元贬值也是石油涨价的重要原因。我们据美元对欧元、日元贬值(或者说欧元、日元对美元升值)的情况知道,对欧盟国家和日本来讲,因为他们的货币相对于美元升值,所以这段时间的石油涨价,对于他们的影响要小于对美国的影响。或者说,欧盟用欧元折算的石油涨价倍数远小于用美元计算的石油涨价倍数。

欧日的情况也使我们想到,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关系使石油涨价对我国有何影响。具体说,如我国人民币也象欧日货币一样对美元升值,石油涨价对我国有何影响。

现时人民币基本是与美元挂钩(2006年对原来只有约3%的升值),所以石油涨价对我国的影响很大,用人民币计算的涨价倍数与美元计算的涨价倍数相同(我们以有最新年石油进口数量资料的2006年为例来讨论,而2006年时约3%的人民币升值忽略不计)。

如2006年原油平均价格为每桶60美元的话,则相对2003年每桶涨了33美元,即涨了约1.2倍。2006年我国进口原油1.45亿吨,为计算方便,将2003年我国进口原油也定为1.45亿吨。每桶涨33美元,意味着每吨原油涨约247美元左右。这样,2006年进口原油要支付650多亿美元,约合5330亿元人民币(还是按1美元兑换8.2元人民币计算)。相对2003年要多支付约358亿美元,人民币计算要多花费2800多亿元。

如果我国在2006年前将人民币相对原来升值一倍,1美元兑换4.1元人民币,则2006年进口原油仍要支付650多亿美元,相对2003年仍要多支付约358亿美元。但因为人民币比2003年升值一倍,则以人民币计算仅支付2665亿元,比2003年只多花费约100亿元,而不是现时汇率要多支付的2800亿元。因此,如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一倍,理论上,每升汽油、柴油价格将比现在降一半。当然,考虑到我国原油不是全进口,以及提炼原油为汽油或柴油等因素,可能降不到一半,但肯定会比现在便宜许多。因此,人民币的汇率变化也将影响在我国的石油产品销售价格。

我记得,20多年前的经济时期,我国确定的汇率是1美元兑换2.4元人民币(有段时间甚至为1美元兑换1.9元多人民币),其后我国将人民币一路贬值到1美元兑换8.2元多。这使我国进口石油、铁矿石等所支付的人民币数量大增。或者换句话说,换回同样多石油、铁矿石等进口货物,所支付的、用人民币计价的衣帽等出口货物就需大增。反之,如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升值,我国只需出口较少货物,就会换回同样多石油、铁矿石等进口货物。

据许多国际机构估算,不按汇率计算,按购买力计算,现时的1美元也只值2元多人民币(这与经济时期我国确定的汇率大致相同)。而我国现时将其定为1美元值7.5元多人民币。当然,我国这样确定汇率是使出口商品以美元计价更便宜,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以增大出口。但这样的结果也有许多弊端:使进口原料和其它产品按人民币计算很昂贵(因为我国企业和人民购买进口产品要用人民币兑换美元或用人民币购买);并因为我国出口产品以美元计价价格太便宜,国际上频频对我实施反倾销,要我们交反倾销税,造成额外经济损失;我出口产品以美元、欧元等计价价格太便宜,客观上使许多国家的劳动密集性行业的工人就业困难(这也是我国设在西班牙的鞋子仓库和商店被袭击、烧毁的重要原因);我国对西方国家出口大增,对美欧是大顺差,造成我国对西方市场较大依赖,美欧(尤其是美国)也看到这点,它们就要求我国在外交上付出代价,在外交上配合它们(例如在朝核、朝鲜导弹、伊朗等问题上),而我们则经常只能配合他们。对此,我们常把这种被迫屈从称之为“韬光养晦”。

当然人民币升值也有坏处。例如,人民币升值将使出口商品以美元计价变得昂贵,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将不那么大。另外,人民币升值将使我国的庞大外汇储备贬值(用人民币计算)。而人民币大幅升值将使我国的庞大美元外汇储备大幅贬值,这是我国对人民币升值问题难以定夺的重要原因。而这就是我国以前将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度贬值的错误政策,带来的难以解决的后遗症。

世界三大石油报价体系是什么?大连油是以什么报价为基础?

国际国内原油成品油的市场作价机制

原油作为当今世界的主要能源,是对各个国家都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商品。世界原油贸易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市场游戏规则已相当完善。目前,国际原油市场的原油都是以世界各主要地区的标准油为基准作价。按4个主要地域划分,主要有以下5种作价公式:

1、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WESTTEXASINTERMEDIUM)。所有在美国生产或销售往美国的原油都以它为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式为NYMEX交易,价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成交非常活跃;此外,还有场外交易。NYMEX的轻质低硫原油期货是目前世界上商品期货中成交量最大的一种。由于该合约良好的流动性以及很高的价格透明度,NYMEX的轻质低硫原油期货价格被看作是世界石油市场上的基准价之一。该期货交割地位于俄克拉荷马州的库欣,这里也是美国石油现货市场的交割地。

2、英国北海轻质原油BRENT。世界原油贸易中约有80%的原油以它为基准油作价,主要包括的地区有: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东国家如也门等。

3、阿联酋含硫原油DUBAI。从中东产油国生产或从中东销售往亚洲的原油都以它为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式是场外交易或与其他标准油的价差交易。

4、远东市场分两种方式:

马来西亚轻质原油TAPIS。它是在东南亚代表轻质原油价格的典型原油,东南亚的轻质原油大部分以它为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式是与其他标准油的价差交易。

印度尼西亚官方价ICP。以这种方式作价的主要有印尼原油以及远东地区部分国家的部分原油,如越南的白虎、中国的大庆等。

相对来说,国际成品油市场的发展历史较原油市场短,作价方式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场,即欧洲的荷兰鹿特丹、美国的纽约以及亚洲的新加坡市场,各地区的成品油国际贸易都主要以该地区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价。燃料油是原油的下游产品,因此燃料油的价格走势与原油具有很强的相关性。我们对2001-2003年间纽约商品WTI原油期货和新加坡燃料油现货市场180CST高硫燃料油的价格走势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发现二者的价格相关性高达94.09%。

随着世界石油市场的发展和演变,现在许多原油长期贸易合同均用公式计算法,即选用一种或几种参照原油的价格为基础,再加升贴水,其基本公式为:P=A+D。其中:P为原油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D为升贴水

其中参照价格并不是某种原油某个具体时间的具体成交价,而是与成交前后一段时间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或某报价机构的报价相联系而计算出来的价格。有些原油使用某个报价体系中对该种原油的报价,经公式处理后作为基准价;有些原油由于没有报价等原因则要挂靠其它原油的报价。

石油定价参照的油种叫基准油。不同贸易地区所选基准油不同。出口到欧洲或从欧洲出口,基本是选布伦特油(Brent);北美主要选西得克萨斯中质油(WTI);中东出口欧洲参照布伦特油,出口北美参照西得克萨斯中质油,出口远东参照阿曼和迪拜原油;中东和亚太地区经常把"基准油"和"价格指数"相结合定价,并都很重视升贴水。

(1)欧洲原油。

在欧洲,北海布伦特原油市场发展比较早而且比较完善,布伦特原油既有现货市场,又有期货市场。该地区市场发育比较成熟,英国北海轻质原油Brent已经成为该地区原油交易和向该地区出口原油的基准油,即交易原油基本上都参照布伦特原油定价。主要包括的地区有: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东国家如也门等。其主要交易方式为IPE交易,价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成交非常活跃;此外,其他衍生物在场外交易。

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可分为两种:即期布伦特现货价(DatedBrent)和远期布伦特现货价(15daygrent)。前者为指定时间范围内指定船货的价格;后者为指定交货月份,但具体交货时间未确定的船货价格,其具体交货时间需由卖方至少提前15天通知买方。在长期合同中参照即期布伦特原油价格定价(DatedBrent十升贴水)的主要原油有:

1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混合油。

2利比亚安纳原油、布提夫勒原油、布雷加原油、锡代尔原油、塞里尔原油、锡尔提加原油和祖韦提奈原油。

3尼日利亚邦尼轻油、邦尼中油、布拉斯河原油、埃斯克拉沃斯原油、福卡多斯原油、彭宁顿原油、伊博多原油。

4沙特阿拉伯向欧洲出口的阿拉伯轻油、阿拉伯中油、阿拉伯重油和贝里超轻油。

5叙利亚轻油和苏韦迪耶原油。

6也门马里卜轻油和马西拉原油。

参照远期布伦特原油价格定价的原油主要为埃及的6种出口原油。

(2)北美原油。

与欧洲原油市场一样,美国和加拿大原油市场也已比较成熟。其主要交易方式为NYMEX交易,价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成交非常活跃;此外,还有场外交易。在该地区交易或向该地区出口的部分原油定价主要参照美国西得克萨斯中间基原油WTI(WestTexasIntermedium),如厄瓜多尔出口美国东部和墨西哥湾的原油、沙特阿拉伯向美国出口的阿拉伯轻油、阿拉伯中油、阿拉伯重油和贝里超轻油。

(3)中东原油。

中东地区原油主要出口北美、西欧和远东地区。其定价中参照的基准原油一般取决于其原油的出口市场。中东产油国出口油定价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其基准油挂钩的定价方式。另一类是出口国自己公布价格指数,石油界称为"官方销售价格指数"("官价",OSP)。阿曼石油矿产部公布的原油价格指数为MPM,卡塔尔国家石油公司公布的价格指数为QGPC(包括卡塔尔陆上和海上原油价格),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为ADNOC价格指数(包括上查昆油、下查昆油、穆尔班油、乌姆舍夫油)。这些价格指数每月公布一次,均为追溯性价格。

MPM价格指数的计算程序是:

1计算某种原油价格上月的平均数;

2计算5个最大用户成交价的平均价;

3计算某种原油报价的平均价;

4计算以上三种平均价的平均价;

5将4的结果提交阿曼石油矿产部,作为MPM指数的决策参考价;

6阿曼石油矿产部公布MPM指数。

QGPC和ADNOC价格指数基本参考MPM指数来确定。官价指数是1986年欧佩克放弃固定价格之后才出现的,目前亚洲市场的许多石油现货交易与OSP价格挂钩。从OSP的定价机制可以看出,以上三种价格指数受所在国的影响较大,包括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和相应取的对策。

参照基准油定价的中东国家也区分不同市场。一般来说,对于出口北美地区的原油,则参照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油定价,对于出口欧洲的原油则参照北海布伦特原油定价,对于出口远东地区的原油则参照阿曼和迪拜原油的价格定价。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国家在参照原油的选择上,所有市场只用一种参照原油,但对不同市场则选用不同的升贴水。科威特对出口上述三种市场的原油,其参照定价原油都为阿拉伯中质油,但其对阿拉伯中质油的升贴水则不同。

(4)亚太原油。

在亚洲地区除普氏、阿格斯石油报价外,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OSP指数以及近两年才发展起来的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对各国原油定价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原油长期销售合同中定价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种以印尼某种原油的印尼原油价格指数或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加上或减去调整价;另一种以马来西亚塔皮斯原油的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加上或减去调整价。如越南的白虎油,其计价公式为印尼米纳斯原油的亚洲原油价格指数加上或减去调整价。澳大利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出口原油,其计价公式则以马来西亚塔皮斯原油的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我国大庆出口原油的计价则以印尼米纳斯原油和辛塔原油的印尼原油价格指数和亚洲石油价格指数的平均值为基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出口原油既参考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也参考OSP价格指数。

A.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

亚洲石油价格指数1985年4月开始报油品价格指数,1986年1月份开始报原油价格指数。该价格指数每周公布一次,报价基地为香港,报价系统由贸易公司SeapacServices进行管理和维护,数据处理由会计公司KPMGPeatMarwick在香港的办公室负责。指数公布时间为每周四的中午12:00时。参与原油价格评估的成员目前约有30个,但其具体身份不详。

各成员需要在每周的星期四之前将其对该周原油价格水平的估价提交指数数据处理公司。现阶段该指数有21种原油。各种原油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1各成员分别按10美分的差价提出其价格幅度估计,如:15.30?15.40美元/桶;

2将各成员价格水平幅度中的低限进行简单平均,计算样本标准偏差;

3剔除低限与样本均值之差的绝对值超过一个样本标准偏差的价格估计;

4计算剩余价格估计值的平均值,即为该种原油的亚洲石油价格指数。

B.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

定某种原油的名称为X,那么该种原油的月度印尼原油价格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5种原油(阿联酋迪拜原油、澳大利亚吉普斯兰原油、印度米纳斯原油、阿曼原油和马来西亚塔皮斯原油)亚洲石油价格指数值的简单平均值;

2计算X原油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与(1)项52周的平均值的价差;如果X原油没有亚洲石油价格指数,则商定石油价差;

3将上述5种原油亚洲石油价格指数的月度平均值与(2)相加;

4计算X原油普氏(Platt's)和瑞木(Rim)的报价平均值;

5计算上述最后两项平均值,即为X原油的印尼原油价格指数。

有的原油结算价的作价公式同时包括APPI和ICP两种指数所报的价格,如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塔皮斯原油的作价公式为:

(APPI×30%+Platt's×30%+Reuters×20%

+Telerate×20%)+升贴水

调整后的作价公式为:

(APPI×50%十Platt's×50%)十升贴水

C.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

远东石油价格指数的报价时间为早上5:45-8:00,在这段时间内,该指数的"石油报价组"将有关原油和油品价格通过计算机网络转给路透社新加坡公司处理,指数价格为报价的简单平均。该价格的协调和管理机构是新加坡的一家咨询公司--"石油贸易公司"(OilTradeAssociate)。如果报价组成员超过规定时间报价,其价格数据的处理方式为:如果价格比已报价格的最低或最高价低或高25%,报价无效;如果价格不属于上述情况,则价格作为计算指数的数据处理。该指数的报价组成员共有36家公司。

应该注意的是,原油价格构成和水平与交货方式相关。按照国际惯例,如按FOB价格交货,则由买方负担交割点之后的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按C+F或CIF价交货,则由卖方支付到达指定交割点之前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在贸易双方确定原油定价公式时,交货方式是主要考虑因素。

大连油是以美油为报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