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集中供地:限制地块报名数量,购地6个月内不得预售

2.南京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买卖

3.南京的小产权房能买吗?买了会有怎么样的麻烦?

4.南京江宁民心公寓到期后怎么办理

南京集中供地:限制地块报名数量,购地6个月内不得预售

南京土地出让金价格表公示_2020年南京土地出让收入

8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并进一步完善竞买规则。此次公告合计挂牌53幅地块,出让总面积约241.72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621.55亿元。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开始网上竞价。

第三方研究机构中指研究院南京分院高级分析师赵芊表示,南京此次土拍规则调整,对市场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控制地价水平,实现“稳地价”,更重要的是降低房企的拿地成本,使企业有足够意愿提高住宅品质。

要求自有资金,限制地块报名数量

南京要求,竞买保证金及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须为符合要求的自有资金,报名竞买时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分区域、分地块设定竞买保证金比例和成交价款交纳时间。对部分地块,可要求竞买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同时成交价款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具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及付款时间要求在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中载明。

落实批次集中出让土地的要求,防止过度竞争,适当控制地块报名数量。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所报地块数量不得超过此次公告地块总量的30%。

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地块,且报名地块幅数不得超过13幅(溧水区、高淳区除外)。

部分地块不可联合竞买、不得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公告显示,第二批集中供地中,有16幅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合作开发,即“该地块不得联合报名竞买、不得合作开发,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可以按现有规定成立项目公司,但竞得人须持股100%,且股权不得转让”。

同时,南京还进一步规范项目主体变更。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按出让公告约定,在所占股份大于50%的情况下成立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可申请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发生失信行为的,记入竞得人的企业信用记录。

设定最高限价,同时提高预售条件

改进土地出让方式。在现行的“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基础上,进一步确立“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方式。

具体而言,当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价格方面,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核定价格(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规[2021]6号)执行。

南京要求,当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资额的50%。

本批次地块配建的租赁住房,只在住宅用地内建设,由竞得人建成后用于租赁,不得上市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另有约定的除外),须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住房管理政策相关要求。

本批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买地6个月内不得预售

南京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对住宅用地出让后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联合监督、监管,项目竣工后,施行联合验收。对未达到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建设的,要加强联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及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建设部门认定后,将联合惩戒名单抄送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确保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南京提出保障合理施工周期。按照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鼓励竞得土地的企业提高开发建设效率。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科学的设计和施工周期,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住宅部分不得申领预售许可证。申领预售许可证前,须由房产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现场核实进度,建设部门重点核实质量、安全,符合要求的,方可销售。

提升品质

在现行出让条件已约定相关规划品质的基础上,南京市进一步明确,除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省技术标准、规范及南京市已出台有关技术要求外,还应执行《关于提升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规〔2021〕6号),各区、板块已制定区域标准的,应一并执行,从源头上确保住宅规划设计品质,助推提高城市空间品质。

规划品质要求主要内容须在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并在房屋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在此次出让的地块中,出让方要求,在住宅品质方面需要,优化公共空间,升级建筑设计,优化停车设施等。

赵芊表示,近年来,市场上关于住宅品质的纠纷并不少见,此次调整,或将促使房地产企业高品质开发,提升南京居民的居住品质。另外,限制同一家房企地块报名的数量,或将引导市场的理性竞争,引导全市各片区的均衡、协调发展。而溧水、高淳不计在内,有利于引导品牌房企投资溧水、高淳,提升两区品质。部分地块限制了合作,可以有效规避目前市场上一些房企小股占比、多家联合开发的行为,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南京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买卖

因征地和房屋拆迁而取得安置房的人,将安置房进行买卖、可以改善经济。安置房满五年后,补缴完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让安置房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买卖了。但是,具体应该怎样操作,还是要看地方的用地指标。因为有的安置房即使超过五年,仍然不能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社区网论坛商铺)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你要确定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产证,一般和商品房一样,在6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动迁房满3年才可入市交易,所以你还需确认房子是否满3年,这样交易相对风险低一点。

拆迁安置房的优势有哪些

1、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南京的小产权房能买吗?买了会有怎么样的麻烦?

您好,、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对于前两种小产权来讲,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对于第三种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也就是说,购买这样的房子拿不到国家发给的产权证。这是由国家的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质所决定的。2、拆迁难补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3、质量难保证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4、配套不完善几乎都没有暖气、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将来一旦出现纠纷,可能连水电都没有。5、遗赠麻烦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虽然小产权房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法律风险,但是由于低廉的价格还是会吸引一部分投机者,所以针对小产权房的纠纷层出不穷,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另外,在买房时,有些开发商会隐瞒小产权的事实,造成购房者的损失,所以在购房时,需要严格审阅房屋的产权,最好能有专业的律师陪同,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好,那主要要看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因为国家对小产权房是严禁买卖的,只能由农民自住。如果您买了小产权房之后,如果卖出的农民守信,国家又不征收的话,那您就可以一直住下去,由于价格低,所以比较合算;但如果卖出的农民不守信(例如几年后看看房价涨了,他要收回的话),或者遇到国家征收那里的土地,那您就惨了,能得到的补偿很少。这类新闻很多,您可在网上看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南京江宁民心公寓到期后怎么办理

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产权年限到期的话、并且没有拆迁。那就按照但是购买房子的价钱在缴纳一次1%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如果拆迁的化补偿应该是跟住宅一样的

1按规定,到期后,土地及以上所有物体均规国家所有。2如果动迁,会按当时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3如果不动迁,需要续交1的土地出让金。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只要拥有房产证,跟住宅是一样的,房屋的使用权限有的是50年,有的70年,大多为70年,要看红本里写的是多少年就是多少了.

按照我国惯例,一般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和工业用地为50年,临时用地为6个月。但有的地区有特殊标准。

7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起算点为开发商获得此宗地的时间,而不是按照你获得居住房产产权证的时间。换句话说,如果他首先建设工业区,20年以后转换用地性质为居住,那么它的居住房产的使用年限就只有50年了。 或者他早

如果这样,使用年限就大大打折了,所以在购买时须了解清楚该公寓的具体剩余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