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金停发通过补救办法

2.失业补助金发放成功怎么没到账

3.东莞市失业保险金每个月能领多少钱一个月

4.2022佛山失业补助金最新政策

5.武汉市失业补助金2022年还能申请吗

6.广州失业补助金能领几个月,一个月多少钱

失业金停发通过补救办法

失业金价格补贴300元是多少_失业金价格补贴300元

"失业金停发可以找失业金的管理部门找他进行人工开通。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300元;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400元。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但不得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失业补助金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如其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一次性补发其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应可享受月份的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并随其申领之月的失业补助金一同发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发放成功怎么没到账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根据政策最高不超过失业金80%,按照现在各省失业金标准基本都在1000元,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最高发放标准在1000*0.8=800元上下浮动。也就是说6个月每个月800元最高总共能领接近4800元上下。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每个月能领多少钱一个月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百度百科——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022佛山失业补助金最新政策

佛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1710元/月 ,故2022年7月1日及以后, 参保1年及以上 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1710*50%=855元/月 , 参保1年以下 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1710*15%=256.5元/月 。

1、受理条件

(1)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注:2020年12月(含)以前以及2023年1月(含)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政策实施范围。)

2、发放标准

参保 1 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

2022七月以后855元/月

2022七月以前300元/月

参保 1 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

2022七月以后256.5元/月

2022七月以前150元/月

3、时限计算

失业人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如在外地有缴费年限,可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归集或转移后再申请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间不办理转入转出。不得跨统筹区领取。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4、申请资料

(1)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注: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处于制卡中、未激活、挂失补办等状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借记卡。

5、申领时限

按照国家及省文件通知,失业补助金申领截至2022年12月31日。

6、申请渠道

(1)线上办理: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支付宝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任一平台申领。

(2)现场办理:在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或在社保智慧终端自助机自助办理。

7、停领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如遇以下情形的,本人或家属须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失业补助金停发”业务,不得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9)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当物价指数达到发放条件时,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阶段性加发临时价格补贴。

2、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3、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武汉市失业补助金2022年还能申请吗

武汉市失业补助金2022年还能申请。

一、武汉市失业补助金2022年具体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信息比对核查,严防欺诈、冒领、骗取风险。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有求职意愿的。

注意: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这里还需要重点强调的是第二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那么非因本人意愿有哪些情况呢?例如:用人单位破产、倒闭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单位不愿再续签等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是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哦。

三、失业金领取渠道

1、线下领取: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领取

2、线上领取: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实行“一事联办”。失业保险金申领成功,视同已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失业金领取流程

1、线下:

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如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2、线上:

(1)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市民中心)→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社保’→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四、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照区域分为两档1809元/月、1620元/月,除此之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还会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信息比对核查,严防欺诈、冒领、骗取风险。

广州失业补助金能领几个月,一个月多少钱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二、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