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天的油价是?在线等。

2.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管理办法

3.为什么国内汽柴油的价格和国际不接轨?

今天的油价是?在线等。

陕西省物价局柴油价格查询_陕西省物价局柴油价格

这个各地的差距都很小。。。而且各地的不同公司的加油站也有区别,都在分之间。。。很难给你统计出来。给你找了几个数据

93 号5.06(上海闵行中石化,上限价)

4.76(上海中石油)

4.71(北京中石化)

90 4.35 上海石化

0号 4.65 上海中石油

4.85 上海中石化

其他的今日油价找不到了

以下是上个月21号的油价

天津成品油价19日起下调 93号汽油每升5.1元

天津市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每升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90#汽油(Ⅱ)4.73元、93#汽油(Ⅱ)5.10元、#汽油(Ⅱ)5.39元;0#柴油4.95元、+5#柴油4.85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重庆93号汽油降至5.20元/升

据市物价局介绍,从19日凌晨开始,我市所有加油站将按照国家规定汽油零售价格与中准价执行。按照新的降价要求,一价区90号汽油零售价格降至4.91元/升,93号汽油降至5.20元/升,号汽油降至5.49元/升,0号柴油为5.04元/升。二价区90号汽油零售价格降至4.99元/升,93号汽油降至5.28元/升,号汽油降至5.57元/升,0号柴油为5.12元/升。

浙江下发油价下调通知 93号油调至5.05元/升

浙江省物价局下发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全省将实行统一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分别是:90号汽油4.71元/升、93号汽油5.05元/升、号汽油5.34元/升、0号柴油4.94元/升,从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开始执行。

海南93号汽油每升6.63元

12月19日起,按照发改委的有关通知,海南汽油和柴油的零售价格全面下调,号汽油每升下调1元,现每升售价为6.99元;93号汽油每升下调0.93元,现每升售价为6.63元;90号汽油每升下调0.9元,现每升售价为6.17元;0号柴油价格每升下调1.07元,现每升售价为5.06元。

湖北93号汽油每升至少降0.9元

湖北省汽柴油调价前后零售价格表(最高零售价)

品名规格 吨价 零售价 原价

90号汽油 6360 4.80 5.65

93号汽油 6742 5.10 6.00

号汽油 7123 5.35 6.35

0号柴油 5750 5.00 6.12

河北93号汽油下调为5.10元

从19日零时起,河北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Ⅱ)零售价格从原来的每升5.60元下调为4.73元,每升下降0.87元;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Ⅱ)零售价格从原来的每升6.03元下调为5.10元,每升下降0.93元;0号柴油也由原来的每升6.04元下调为4.95元,每升下降1.09元。

福州与厦门93#汽油调整为5.02元/升

福州厦门等一级价区城市的0#柴油最高零售限价由原来的6.01元/升调整为4.89元/升、90#汽油最高零售限价由原来的5.63元/升调整为4.73元/升、93#汽油最高零售限价由原来的5.元/升调整为5.02元/升、#汽油最高零售限价由原来的6.30元/升调整为5.30元/升。

成都93号汽油从6.15元下降到5.18元

成都地区93号汽油零售价从6.15元下调到了5.18元,号汽油价格从6.53元下调到了5.51元,90号汽油价格则从5.76元下调至4.85元。

长沙93#汽油降至5.18元/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降价消息后,12月19日零时,记者在长沙一加油站看到:93#汽油降至5.18元/升;#汽油降至5.5元/升;0#柴油降至5.06元/升。

合肥93号汽油5.04元/升

记者昨晚获悉,从今日零时起,我省成品油价格开始下调,汽油每吨下调900元,柴油每吨下调1100元。其中合肥90#汽油为4.75元/升,每升降了0.88元,0#柴油为4.96元/升,每升降了1.13元。

据了解,经中**安徽分公司测算调整的成品油零售价格分别为:合肥市场90#、93#、#汽油的价格分别为4.75元/升 、5.04元/升、5.32元/升,比原来含清洁剂的价格分别下降了0.88元/升、0.92元/升、0.98元/升,0#柴油的零售价格为4.96元/升,下降了1.13元/升;合肥以外地区90#、93#、#汽油的价格分别为4.76元/升、5.05元/升、5.33元/升,分别下降了0.89元/升、0.94元/升、0.99 元/升,0#柴油的零售价格为4.98元/升,下降了1.13元/升。(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孙昊)

郑州93号汽油每升5.05元

记者昨日晚间从中**河南分公司了解到,我省汽柴油价格从今日零时起全线下调。0号柴油价格由6.12元/升降至4.元/升,-10#柴油从6.48元/升降至5.27元/升,90号汽油由5.64元/升降至4.77元/升,93号汽油由5.元/升降至5.05元/升,号汽油由6.31元/升降至5.34元/升。

沈阳93号汽油降至每升5.01元

据新华社最新消息,沈阳93号汽油降至每升5.01元。

大连93#汽油零售价下调至4.元/升

大连地区成品油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1. 90#乙醇汽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158 7495 5.55

调整后 6035 6335 4.69

2. 93#乙醇汽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587 7945 5.88

调整后 63 6715 4.

3. 95#乙醇汽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802 8170 6.05

调整后 6578 6905 5.11

4.#乙醇汽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8017 8394 6.30

调整后 6759 7095 5.32

5.0#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6678 6993 5.95

调整后 5425 5725 4.87

6.-10#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079 7413 6.30

调整后 5751 6069 5.16

7.-15#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212 7552 6.42

调整后 5859 6183 5.26

8.-20#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413 7762 6.60

调整后 6022 6355 5.40

9.-30#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546 7902 6.72

调整后 6130 6469 5.50

10.-35#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680 8042 6.84

调整后 6239 6584 5.60

11.-50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7880 8252 7.02

调整后 6402 6756 5.74

12.+5#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6544 6853 5.83

调整后 5317 5611 4.77

13.+10#柴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6411 6713 5.71

调整后 5208 5496 4.67

14.4#燃料油

批发(元/吨) 零售(元/吨) 零售(元/升)

调整前 5810 6084 5.17

调整后 4720 4981 4.24

青岛93号汽油降至每升5.10元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9]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们制定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为什么国内汽柴油的价格和国际不接轨?

国内油价会和原油价格波动基本同步,但是波动幅度差别很大,做到完全接轨的话以目前的调价机制来看,还实现不了。

只能说基本同步调整,但是调整幅度不同,这个现象是由于国内的成品油调价机制造成的,在2016年以后我国实行的成品油新调价机制中,有几个限制条件会影响油价调整的同步,分别是:

1.国内成品油调价机制中规定,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调价周期,在每第十个工作日开启调价窗口,参考标准为10个工作日以来的平均价格,而不是时点价格,所以会看到前一段原油跌破地板价,而国内油价还未到调价窗口而没有同步调整的现象。

2.新的调价机制设置了原油价格的天花板和地板价格,上限130美元/桶,下线40美元/桶,当原油价格波动超过上下限时,按照调价机制,在调价窗口开启时将不调整,也就是搁浅。

3.在《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还有特殊的调控条款,当国际油价异常波动需要对成品油进行调控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者缩小调价幅度。所以像前几天的国际原油价格暴跌的情况下,如果一直持续,国内成品油价格大概率是要被出手调控的,也做不到完全同步。

综上,目前国内油价的调价机制还不是完全市场化,还是市场化+调控的双轨制,做到基本同步调整可以,但是同频同幅度调整基本是不可能的,毕竟还要考虑到国内油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