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鲁木齐契税2021年新规

2.乌鲁木齐二手商铺过户 要缴纳什么税金 (5年以上)

3.乌鲁木齐新购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

4.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

乌鲁木齐契税2021年新规

乌鲁木齐维修基金价格_乌鲁木齐维修基金计算公式

1、契税

套数面积需缴纳的契税金额(计税依据为总房款)

首套房≤90m21%

>90m21.5%

二套房≤90m21%

>90m22%

三套房及以上3%

非住宅物业(如车

位、公寓、地下室、3%

商业、写字楼等)

2、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162元/平方米。

3、房屋产权登记费

4、面积差价: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据实结算,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5、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

6、物业费:自交工之日起,由购房人承担。

三书、一表、一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齐全的情况下,达到交付标准。

7、其他费用:

供暖费:根据社区供暖方式和具体价格而定。水、电、煤气费:一般都会分别有卡,业主只需往里面充值即可。

停车费:有的业主需要购买社区车位,这一费用是针对买车位的业主。这些费用一般都是在实际入住后产生,交纳情况因人而异。

房贷商业贷款利率的计算方式为: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商业贷款利率

人民银行2015年3月1日下达通知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至2.5%。

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利率的调整是由央行决定的,各商业银行一般会一年给你调一次贷款利率。

乌鲁木齐二手商铺过户 要缴纳什么税金 (5年以上)

你要缴纳契税,一般为你总房款的3%

维修基金,一般为你房子建安成本的2.5%

印花税,一般万分之五

中介费,这个就看各个公司了

你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这个本来是向上家征收的,不过全国都一样,全转嫁给下家了)

过户好像还有手续费,这个不是很高

土地分户手续费,也很少

大概就这么多了

乌鲁木齐新购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

乌鲁木齐新购房屋的契税在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契税大厅,维修基金在乌鲁木齐房产管理局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中心交。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至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首次购房证明。办理该手续仅需缴纳档案证明费30元即可办理。市民只需通报姓名及相关信息,房产信息档案系统就能显示该名下是否购有住房。还需要携带购房人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如系配偶代为办理者,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在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场地。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对各类房屋及其相关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修缮、维护、管理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活动。

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拥有相对独立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物业,应当划归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由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划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并应当委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第五条 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物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条例。

发展计划、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市政市容、工商、公安、民政、园林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八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执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对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人数超过200名的,可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业主代表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的投票权,住宅物业一套一票;非住宅物业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票,不足100平方米的以每一房屋产权证为一票。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业主且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的,应在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物业建设单位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召开费用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须有持投票权数过半数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作出的有关修改业主大会章程、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基金续筹使用方案等决议须经与会所持投票权数2/3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代表通过。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及时公布。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内容需提前15日通知业主或业主代表。

业主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决定与物业使用人有关的事项时,使用人应当列席。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审议、修订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章程;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审议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四)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五)审议维修基金续筹、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制定、审议和修改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维护、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