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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三农问题取哪些措施

油品直降促销海报_直销油价调整方案

1.国家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党中央、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优化,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中央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微型薯每粒补贴0.1元,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稳定实施良种补贴政策。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预计20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按不超过各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为支持2012年春耕备耕,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指标已于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

6.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比2011年提高7元、9元和9元,提价幅度分别为7.4%、9.7%和9.7%;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7.6%、16.8%和9.4%。

7.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1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规模236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其中安排用于奖励受院表彰的粮食生产突出贡献的粮食主产省和粮食大县36亿元。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安排资金277.65亿元。

8.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2.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1年奖励县数500个,平均每个大县奖励500万元。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管理、粪污处理和贴息等;扶持生猪产业化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引导产销衔接,提高生猪的产量和质量。

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为推动家畜品种改良,提高家畜生产水平,带动养殖户增收,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1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1.9亿元,主要用于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8个牧区省区的牛羊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2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10.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1年补贴规模达到171.65亿元,2012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

近两年,中央财政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有针对性地应急启动实施了大棚育秧、地膜覆盖等补助政策。2012年国家对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使骨干性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从应急启动转为常态化,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通过对农民进行物化技术补助方式,重点扶持推广水稻大棚育秧、玉米地膜旱作节水、小麦“一喷三防”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性技术。

12.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当前,我国动物防疫补贴政策主要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畜禽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投入7.8亿元补助经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在点上寻求突破,进而辐射带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性举措。当前,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示范区,各示范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积极引导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开发性金融、商业金融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推进水、田、路、电等配套,使示范区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达到旱涝保收标准;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升设施农业的规模和效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着力培育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14.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高产创建是集成推广各项先进实用技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的重要举措。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5000个;安排5亿元,在全国选择了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2012年国家将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继续巩固5000个万亩示范片、50个县(市)和500个整乡(镇)整建制试点,选择5个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科技水平高的产粮大市,鼓励支持其率先开展整市(地)整建制试点。

15.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选择100个县(场)、1000个乡(镇)、10000个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县、整乡、整村推进,力争实现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3亿亩、免费为1.8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的目标。

16.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

当前,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主要包括: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支持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扶持项目、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鼓励超市和合作社建立长期对接关系。

17.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18.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19.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国家将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安排资金150.58亿元,把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20.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项目支持重点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1年增殖放流资金2.21亿元,2012年有望增加资金规模。

21.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1年,中央投资43亿元补助建设农村沼气,新增沼气用户280万户,补助标准平均提高32.5%,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中央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区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3500元,四川、云南、甘肃、青海4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2012年,新增沼气用户120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处以上。

2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

2011年中央投入10亿元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连同2010年的2亿元投资,共支持改善了8243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2012年国家将继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力争实现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的目标。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备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等检验检测设备以及农民培训、农技人员日常办公等设备;改善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日常办公等业务用房条件。根据条件和资金可能,可配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交通工具,建设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

2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3.7亿元,支持800个县开展了农技推广工作经费补贴试点。2012年,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对基层加强条件建设、开展农技推广等工作给予经费补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覆盖所有农业县。

2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特岗

从2012年起启动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试点,选拔一批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工作。中央财政对特岗将给予一定支持。

25.现代农业人才支撑

根据《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实施方案》的要求与安排,2012年主要从五个方面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农业农村人才。通过专项经费支持,重点扶持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扶持培养30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全年培训30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选拔扶持7000名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生产能手。在农产品主产区选拔扶持3000名农村经纪人,培养造就熟悉农产品流通政策、经营管理素质较高、经纪行为规范的农村经纪人队伍。

26.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政策

2012年将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全额补贴,农民免费参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周以内,培训对象主要是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内容。开展农业创业培训。培训时间累计约两周;培训对象主要是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创业技巧和相关农业知识。

2012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31期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创业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训31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

27.保护农民土地等财产权利政策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内,除法定事由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2012年拟出台征地制度改革相应的法规,加快开展相关工作。

28.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2012年国家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费补贴品种,在现有的水稻、玉米、小麦、油料作物、棉花、马铃薯、青稞、天然橡胶、森林、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牦牛、藏系羊14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基础上,将糖料作物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对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扩大保费补贴区域,将现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的补贴区域扩大至全国。明确补贴比例,糖料作物保险,按照现行的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执行;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中央财政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等补贴比例为65%;养殖业保险中,东部地区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40%;育肥猪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1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10%;其他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29.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于2011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给予奖补,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中央财政2011年预算安排奖补资金160亿元,2012年将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等,预算安排奖补资金248亿元。

30.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

目前,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财政扶持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予以安排;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人才支持政策,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支持农村青年领创办合作社。

31.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新农保)覆盖面达到了60%以上,试点地区参保人数达3.26亿人。2012年新农保将实行全覆盖。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运作模式实行“三个结合”,即:账户设立上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待遇支付上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每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档次,由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目前院制定的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地方视财力状况可提高标准。地方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6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地方还应代其缴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32.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该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2008年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011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为200元,参合人口达到8.32亿。2012年国家将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巩固覆盖率,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扩大覆盖病种范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从230元提高到300元,国家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于6万元。

33.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2011年,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包括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65万户,比上年增加145万户。2012年,国家将继续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农垦危房改造始于2008年,之后实施范围逐年扩大,中央资金补助标准是东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中部垦区每户补助7500元,西部垦区每户补助9000元。2011年,农垦危房改造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垦区,任务、中央投资规模均超过前三年总量。截至2011年底,国家累计安排中央投资69.8亿元,改造危房89.5万户。2012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改造农垦危房36.76万户。

航空企业"互联网+"定增忙,哪些股票受益

航空企业“互联网+”定增忙,哪些股票受益?

日小编被这样一个标题吸引“南航招空乘年龄条件放宽至30岁 年轻辣妈来报名”,点开文章看看,原来7月30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武汉举行暑期空乘人员招聘,将年龄放宽至30岁,吸引不少年轻妈妈前来应聘。小编觉得这样的南航好有爱,年纪放宽肯定帮不少妈妈园了空姐梦吧,虽然小编还没到那种当辣妈的年纪但是,小编真心为这样的政策开心。

从南航的招空政策的转变到国航的预增案的发布,小编不得不说这个7月,我国航空行业要变得棒棒哒!

7月29日,中国国航(601111,前收盘价15.31元)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预案显示,中国国航拟以不低于12.12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的投资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94亿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其中,以发行价格下限12.07元/股计算,中航集团拟将认购8285万股,总金额为10亿元。

国航还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除了“常规动作”购买飞机外,国航还将投资8亿元升级改造直销电商、1.5亿元投资机上wifi。传统航企“互联网+”的步伐已然迈开。不只是国航,春秋、吉祥等多家航企今年以来纷纷抛出互联网转型的定增方案。业内人士认为,2015年是空中互联网商业化元年,互联网航空可以丰富航空公司商业模式,为乘客带来更多元化的服务和体验。

随着地方航空公司的不断涌现,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正在倒逼航企们加速改革转型。“互联网+”仅是手段之一。东航近日宣告引入外资战略投资者达美航空便是改革的一个例证。业内人士认为,今明两年航空业“供需改善、油价减负、改革提速”的投资逻辑不变,对应历史上2007年与2010年航空板块曾高达80倍、40倍的PE,航空板块估值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探索“空地互联”

根据国航定增预案,机上wifi(一期)项目将主要包括WIFI改装及软件平台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1.58亿元,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亿元,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国航未来三年实现远程宽体机全部覆盖机上WIFI服务。截至2015年6月,公司共有远程宽体机90架,目前已完成20架飞机的改装工作。

 去年11月珠海航展期间,国航作为核心单位牵头组建了中国首个“空中互联网产业联盟”,为此次定增“互联网+”埋下伏笔。该联盟旨在通过深度跨界合作,提升机上网络技术和应用水平,提供更丰富、多元化的客舱内容。新浪、京东、优酷土豆、腾讯QQ、东软集团等均为联盟成员单位。

 担任首届联盟大会的国航党委书记樊澄在联盟成立时曾指出,民航业将进入机上网络发展的新时代,空中旅途生活将发生重大改变。国航将与上下游产业设备制造商、系统供应商、网络运营商以及互联网企业、新媒体、内容供应商共同协作,开启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地空一体的空中互联网新时代。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国航了解到,国航“空地互联”的探索始于2010年。2011年,国航首架机上无线局域网航班首航,迈出空中网络第一步;2013年,国航通过卫星通信,在国内首家提供了机上互联网航班服务;2014年,国航航班实现了地空基站模式(ATG)宽带无线通信上网,成为首家同时实现地面基站宽带互联技术及卫星通讯技术应用的航空公司。未来国航机上网络将进一步开放整合,如与中国银联合作开发全球第一个空中无线网络支付解决方案,与常旅乐分共同研发航空酒店积分经营的业务,与红苹果科技共同拓展目的地消费的O2O2O(空中到线上到线下)业务等。

“互联网+”定增

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传统航企“互联网+”的步伐已然迈开。今年以来,吉祥、春秋等航企也抛出了互联网转型的定增方案。

吉祥航空定增方案显示,35.65亿的募集资金中拟用1.65亿元投资“淘旅行”休闲旅游平台项目。该“淘旅行”建立的“机+X”休闲旅游电商平台,除了游览、交通、等单项服务,还包括当地团队游、一日游、导游服务、接送机、目的地交通、签证等各项服务,形成休闲旅游产业O2O布局。

春秋航空今年7月公布的定增方案中也提及了互联网航空建设项目,包括互联网航空建设项目,如机上wifi系统改装、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以及航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共使用募集资金8亿元。今年4月,公司还与腾讯、腾邦国际等四家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打造互联网航空。

申银万国认为,“互联网+”能够提升航空公司直销比例, 降低销售费用。空中上网服务可以有效提升旅客乘机体验,吸引旅客流量。航空公司可以基于机票将服务链条做长,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租车、旅游、签证等的一站式服务,并挖掘大数据将机票增值服务做厚,如根据客户出行目的及消费习惯做精准推送等,从而做到真正的客户经营管理。

“根据海外经验,空中上网服务往往有不同的套餐选项,从几美金到十几美金不等。国内试验初期会提供免费服务,主要为获取用户体验习惯及消费者行为数据,以供未来基于大数据挖掘开发合适的商业模式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奠定基础。”申银万国分析师指出。

兴业证券认为,提升附加收入占比(国外传统航空占比都在10%以上,而国内三大航目前都在1%以下)、提升互联网直销比例(民航局要求2017年直销比例达到40%,目前三大航直销比例在20%左右)和国企改革预期,是推动航空互联网战略不断前进的强劲动力。

竞争倒逼改革提速

继2013年5月地方航企设立重启后,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在两年多时间里,约有11家航空公司相继拿到了民航局批准设立的“路条”。这意味着,国内民航业已不再是“四大航”独大,竞争的日益激烈正在倒逼航空公司在管理、服务等多方面推陈出新。

最值得一提的是东航引入战投的动作。在“东新恋”告吹7年后,东航近日终于实现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目标。东方航空7月27日晚公告,达美航空拟以港币34.89亿元认购公司新发行的H股普通股4.66亿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H股股本的10%,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3.55%,锁定期为36个月。

达美作为美国三大航之一,与东航同属于天合联盟成员。此次引进达美航空作为东航的战略投资者,可谓东航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东航学习前者在经营国际航线、培养中转枢纽以及品牌运作等方面的商业经验。

国航此次定增也可以看出这位航空公司“老大哥”转型心切。除了上述提及的机上wifi项目,此次募集资金中的8亿元将用于直销电商的升级改造,以提升直销比例,降低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官方网站、呼叫中心、手机APP等各渠道在内的电子商务平台订单数据和用户数据的统一;实现电子商务各渠道用户体验的一致性;通过升级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用户数据和订单数据的集成,为未来旅客大数据挖掘做技术准备。

转型的同时,受益于低油价、航空需求旺盛、供需比逆转等利好因素,三大航中期业绩均料实现暴增。根据三大航近日发布的中期业绩预告,国航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8-40亿元,同比增长701%-743%;东航预计上半年实现35亿元到37亿元,同比增长24900%到26329%;南航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4-3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

业内人士认为,今明两年,航空业“供需改善、油价减负、改革提速”的投资逻辑不变,而出境游及“一带一路”带来的商务客源将使得“淡季不淡、旺季更旺”。一方面是航企业绩基本面的向好,另一方面是混改、“互联网+”、“一带一路”等改革催化剂带来的利好,对应历史上2007年与2010年航空板块曾分别高达80倍及40倍的PE,航空板块估值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可不可以骑摩托车去西天取经,路上加油站多吗,轮胎坏了怎么办?听说油价要涨了

骑马的选择是正确的

马掌是铁的耐磨性好于轮胎。

马吃草不喝油,不用担心加不到油、加到劣质油或者油价上涨。

另外,骑马很环保,废气量远远低于摩托,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同时还可以浏览风光,遇到破损路面越野能力和通过性也好于摩托。还有一点不用交过路费,那玩意也挺贵的。

祝你西天取经顺利!

顺德车船税缴纳的途径有哪些

车船税缴纳方法,顺-德区地税局为方便顺-德市民缴纳车船税,便开始积极探索开发车船税24小时自助缴税终端,经过了反复的测试与调整,车船税自助缴税业务在7月份开始启动,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全面投入使用,就像自助取款机一样,车主可以利用者自助终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顺-德车船税缴纳的途径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车船税缴纳方法

顺-德区地税局为方便顺-德市民缴纳车船税,便开始积极探索开发车船税24小时自助缴税终端,经过了反复的测试与调整,车船税自助缴税业务在7月份开始启动,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全面投入使用,就像自助取款机一样,车主可以利用者自助终端缴税机查询、缴纳车船税并打印税票,这也是顺-德地税局一项惠民、利民、便民的举措。

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平安车险将关于顺-德车船税的缴纳方法运用到网络上,实现了网上代缴车船税的功能,车主通过平安网上车险直销平台来在投保车险的同时还可以查询缴纳车船税,登录平安,根据页面提示输入自己车辆的相关信息,使用平安网上车险计算器来一键查询爱车的车险报价和车船税报价,并可以在线通过网银或者支付宝来支付缴纳,10分钟就可以在线完成网上投保缴税的全过程。没有网银或支付宝的车主也不用担心,在线提交确认后,平安车险工作人员会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收取费用并递送税票,让您足不出户也可以轻轻松松缴纳车船税,省时、省力又省心。

顺-德车船税如何缴纳更方便更省心,只要有一台能上网的电脑,车主就可以通过平安网上车险直销平台来快速查询与缴纳,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操作非常简单。因此,车主可以选择任意一种方法按时缴纳车船税,争做合法纳税人。

二、顺-德车船税缴纳的途径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1.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3.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4.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

5.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纳税人完税的证明。除另有规定外,扣缴义务人不再给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如有需要,可以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7.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8.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税务机关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手续费的标准由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缴纳车船税的单位,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缴纳车船税的个人,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跨地、州、市(县)使用的车船,则应在车船登记地缴纳。

为了方便纳税人,严格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省级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三、新车船税细则

税负:最少降60元最多增十倍。据了解到,目前佛山已经开始按照广东省公布的新标准计征车船税,排量为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税额为360元,与去年相比,税负减少了60元,而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则保持420元不变。排量超过2.0升的乘用车税负则有所增加,其中,排量在2.0~2.5升区间的,新标准为720元,与旧标准420元相比增加了300元。2.5~3.0升排量的,车船税增至1800元,排量在3.0~4.0升的乘用车,税负则增加至3000元,而4.0升排量以上的,其每年负担的车船税则高达4500元,与往年420元的旧标准相比,增加了近十倍。根据新标准,摩托车征收额度从去年的96元减少为36元,税负也被大幅降低。新的标准加大了对公共交通车船以及农村车船的扶持力度,2018年12月31日前,对公共交通车船由目前的减半征收改为全额免征,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享受四年免征收车船税优惠。据省地税统计,按照新的税额标准,从2018年起,全省摩托车和47%的乘用车车船税每年可减少60元;全省挂车车船税每吨可减少48元。

车主:更在意油价调整。不过,由于家庭用车排量大部分都在1.6升到2.0升之间,税负调整的幅度相对较小,因此,多数顺-德车主对此次新车船税的实施反应平淡。“感觉这次调整还是比较合理的,起码对广大工薪阶层来说,税负负担并没有增加”。相对于车船税的调整,车主实际上更在意油价的高低。车主陈先生透露,他的车是1.6排量的,当时购车花了大约十多万元,平时每个月的汽油费大概是一千元左右,“按照新规定,现在每年的车船税可以少缴60元,但是如果油价哪怕涨个1%,一年多支出的费用都远远超过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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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购车补贴

山东的复合肥和尿素的限价政策及限价金额

据悉国家发改委正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上报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以为制定新的化肥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目前整个化肥行业面临的最大困惑就是:国家抑制化肥价格上涨政策的期望值与现实行情有一定差距。为此,本刊记者就此话题特别进行了追踪调查。

从2004年起,化肥的每一轮涨价都伴随着限价政策出台,而连续3年的化肥价格一路上扬,让多少有些无奈,企业高喊利薄,农民也不满意。我们似乎找不出化肥“限价”得益者,的“限价”政策开始不断受到各种媒体的质疑,那么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呢?

记者通过调查,绘制了化肥从原材料进厂直到销售到农民手中的流程图。一旦静下心来分析整个化肥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流程,就会发现,这是一个政策与市场搏弈的系统过程,涉及到了整个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而任何一个单一的政策都不能从根本上彻底控制住化肥价格。我们也许只能希望我们所做的一切更合理一些。

限价护农,单一手段难以承担全部责任

也许是限价和涨价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使得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中,部门不要搞价格干预和限价。而实际上是,目前化肥行业是我国享受优惠政策最多的行业之一。从煤炭、天然气等原材料价格到火车运输、生产用电、税收等方面都有诸多优惠措施。另外,依据我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指导价或者定价。国家把化肥纳入需要进行价格管制的极少数商品的范畴,实行指导价管理,应该说是事出有因、有法可依的。

不管是限价、暂停出口退税、还是加强淡储,国家政策的目的极其明显,就是增加国内市场上的化肥数量,以便能更有效地平抑化肥价格上涨势头。

但从目前的限价政策看,生产化肥的原料煤价格和运输价格不限,零售商也限不住,牺牲的只有生产厂家和正规流通企业。一些化肥生产企业都有自己的经销公司,卖给经销公司的价格可以严格执行限价规定,经销公司再往外卖,就可以不受限制了,另外还可以多收运杂费、一货多票、价内费用转价外等等,这些手段被业内形象地总结为:管住生产管不住流通,管住集体管不住个体,管住批发管不住零售。

正像安徽合肥某化肥集团董事长所说的,国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化肥流通环节点多、面广、分散、难以管理等原因影响了化肥价格的调控结果。优惠政策的兑现涉及物价、财政、税务、铁路、供销、电力等部门,监管和调控面大量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操作性不强;一个部门、一项政策不能很好落实,就会影响调控的整体效果。行政监管成本过高,使限价政策往往难以落到实处,从而造成了限价的最终结果是三不满意:国家不满意、化肥企业不满意、农民不满意。

农民不知限价,涨价尚未影响到农民的施肥水平

记者调查了2005年度全国种粮大户以及山东维坊、湖南衡阳、山西运城、北京大兴等地的农民,发现农资价格的攀升尚未对农民的施肥水平带来决定性影响。

多数农民不知限价政策。由于限价政策监管重点集中在生产企业的出厂价以及对大、中型流通批发企业的批零差率进行监管,而在我国真正完成最后终端零售的是各镇、乡、村个体零售商,一般多为当地夫妻店。据记者了解,这些最终零售商,对国家限价政策知之甚少,纯粹种田的农民更是不知道限价政策。最重要的是,与农民相关的其他日用消费品以及水电、医疗、交通等价格都在上涨,使得农民对化肥、农药的价格上调也能理解和接受。

农民的种粮成本并没有增加。记者了解到,由于各地栽培技术和作物品种都无明显变化,农民对土地的化肥投入量一直保持在平稳的状态。尽管农业部的数字表明:农资涨价使全国农民增加生产费用390亿元,粮食平均每亩费用投入比上一年增加20元-40元,化肥价格比2004年上涨近15%,部分抵消了粮食、农资直补等扶持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好处。但从农户成本上算,由于有各种补贴,化肥涨价还未让农民贴钱种粮。运城一农资夫妻店的老板说:只要到了用肥季节,即便价格高点,该用的肥也要买,现在的农民手里有这个钱。

农民种田的收益也有所增长。维坊一村级经销商告诉记者,看化肥价格要看农产品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高,化肥就好卖。从最近各个城市居民的蔬菜价格看,农民种田的收益有所增加。四川省农调队对16个县、400个农户和部分农场的调查表明:农产品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但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更明显,小麦每亩成本增加8.59元,纯收益增加101元;生猪每头成本增加38元,纯收益增加40元。江西省的数据也表明,2004年稻谷收购价仅0.8元/千克,农民多数只种一季稻;2005年稻谷14元/千克,不用号召,80%-90%的农民都种上了双季稻。

从调查上看,化肥的涨价只是减缓了农民纯收入的提高,目前的化肥地头销售价尚处在农民可以承受范围。

限价不是祸首,本源在于原料价格飚升

不少评论限价政策的文章把化肥涨价归罪于限价,认为限价反倒助长了化肥价格的上涨势头。其实农资企业很明白国家出台的限价政策目的是让利于农民。但化肥企业面临着“两难”:一方面,煤、电、油、运紧张局面仍未缓解,化肥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一方面又要承担保护农民利益的政治任务,执行国家限价。

湖北某大型化工集团的一位负责人认为:观察化肥价格主要看两点,一是油价、二是粮价,一个是成本,一个是需求。目前的化肥价格上涨与成本的因素关系密切。

国内供需状况不是涨价原因。中国化肥的产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也是进口大国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内存在绝对的供需缺口。

从中国氮肥协会公布的数据看,2005年国内尿素供需基本平衡。而2006年,由于国内尿素的进一步扩建,预计新增生产能力172万吨,国内尿素产量将达4750万吨左右,。可以说,我国氮肥总供需自2003年后是处于总体平衡状态的,而钾肥、磷酸二铵和复合肥仍要靠进口来满足需求,这是一个结构性缺口。依照目前国内的用肥习惯,我国土壤施肥氮磷钾比例为1∶0.4∶0.17,氮肥是农业用肥的主导产品。我国化肥产销率继续保持95%以上的高水平,总产销率96.5%,其中氮肥主要品种尿素产销率高达98.1%。因此,记者不认为供需状况是导致化肥价格上涨的主因。

原材料成本上涨使生产企业首先感到压力。全球氮肥%经合成氨制得,合成氨和氮肥的制作比例约为1∶1.6。比如30万吨合成氨生产能力的企业,尿素的生产能力是48万吨。合成氨的原料主要是天然气、煤和石油。

2005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各油气田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50元;化肥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00元。对于化肥企业而言,如果按最大提价幅度每千立方米100元,生产每吨尿素一般耗气800-900立方米测算,该尿素生产成本每吨增加80-90元。

而生产尿素用煤炭价格四年翻了五倍,在有些地方还不止这样的上涨幅度。由于煤炭价格已放开,无烟块煤价格从2002年的150元(吨价,下同)左右上涨到2003年的260-300元,2004年进一步上涨至400-510元,2005年又涨至500-600元以上,到目前,有些企业到厂价甚至高达800元。去年,国家虽对化肥用煤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抑制煤价过快上涨,但化肥生产企业反映,虽然价格稳定但煤炭质量下降或供应得不到保障。从原料成本的角度算,一吨尿素中煤炭成本占到50%,也就是说煤价上涨200元,尿素成本就会上涨100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工作人员坦承,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准价销售化肥,利润确实很低。

匮乏成了企业最大痛。事实上,原材料的上涨还不是最可怕的,更让生产企业感到困难的就是原材料的紧缺。今年3月,记者在湖南看到,本省尿素企业虽报价1750元/吨,但很难拿货。湖南省内企业大部分还是以煤为原料,除了少数一两个大厂之外,其余都是一些还没有改制的小厂,生产成本过高导致了开工不足,从而影响了本地的化肥供应。今年4月,中原油田只给中原大化安排了2.5亿立方米天然气的,相当于该厂满负荷用气量的60%、国家下达指标的69%,根本不能维持设备的正常运转。导致全厂8套装置已停车6套。企业一季度已亏损4000多万元。遭遇之痒的尿素企业不止中原大化,在全国范围内,这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许多企业都曾经历了或许还在遭受着这种之痛。

据了解,国家安排安徽四方集团的煤为20万吨,事实上,煤的兑现率只有50.4%,化肥企业要多花150-200元一吨的价格购买非煤,有一些煤炭要从外省购进,每吨加出省费25元。国家对化肥企业实行优惠运价,但铁路运输部门运力紧张,企业只能等车皮。可化肥企业原料进不来,产品出不去,无奈只能花高价买车皮。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化肥企业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生产化肥用的原材料等生产资料都是按市场价格进行购买,而且原材料、煤、电的价格都在大幅上涨,但是化肥销售价格面临的却是国家严格限价。

尿素价格的上限是多少?在需求增加、成本不断上涨的因素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对化肥产业取了大量的扶植政策,目前包括实行优惠电价,优惠铁路运价、增值税从2004年的先征后返50%到全免,对化肥原料无烟块煤价格限制在2005年元月底的水平不准再涨价等等。可以说,我们氮肥企业的成本低于世界同行企业是这一系列政策堆出来。在氮肥协会上报发改委《关于化肥调控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表示,如果取消优惠政策,给农民直补,气头企业和煤头企业“每吨尿素出厂价将提高到1980-2015元及2033-2044元,零售成本将增加到2154元-2187元,还会刺激煤电油运价格上升”。

限价衍生负面问题,吸取教训最为重要

今年国家对尿素出厂价的上限1725元/吨,按照7%的批零差率算,零售价格应该在1845元/吨左右,而实际上,尿素出厂价格已经超过1800元/吨,再加上运输和装卸费用,即使经销商不再追加一分利润,主流零售价格平均已经达到了1950元/吨-2000元/吨左右,大大超过了规定的最高限价。其实,限价失败未必是一件坏事情,关键是我们从中能发现问题,以便我们更快地完善化肥流通制度。

限价扯出农资界最大的诚信问题。限价只限出厂价或农资公司的差价,客观上就是企业让利给农民。这种利益上的强行划转造成交易上的不公平,必然为投机者创造机会。

由于去年冬季尿素价格一路下滑,以及业内对今年产能过剩和国家限制尿素出口的判断,使得在今年年初,各路经销商对尿素的行情看跌的心态加重,尿素1540元/吨都没人敢拿货。各省级经销商更多地取与生产厂家联手储备的方法,即以合同的方式,预订企业的尿素,双方共同承担市场的风险。

随着用肥旺季的到来,生产厂家的价格不但随行就市,而且堂而皇之用限价做幌子,拒绝履行以往签定的协议,直接按照最高限价执行。使得尿素价格反而被限价政策刺激的一路攀升。流通企业此时对生产企业也哭笑不得,只能戏称“合同法”变成了“活动法”。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即便是大型经销商想拿到国家限价的化肥也很难。据说在国家执行限价的第一年就有某些生产企业的销售员,因此而月进非正常收入10万。这些成本最后还是要一级一级分摊到产品上去。由于化肥生产企业是绝对占有的一方,因此在与流通企业的搏弈中占尽了绝对优势,尽管其在生意场的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最终影响的却是农民的利益。应该说,这才是农资行业内最大的诚信问题。

终端销售难以监控。陕西省物价局一位负责人介绍,现在大中型化肥企业,产品直销率不足产量的5%,90%以上的产品只卖给一两家省级或有实力的农资公司,省级农资公司再卖给县市级农资公司,后者再倒给乡、镇、村销售点或个体户。国家规定化肥批零差率不超过7%,同时又规定运输及装卸费实报实销。这就使化肥经销商有空子可钻。他们常把超过7%的部分打入运费和装卸费,使检查人员眼看着批零差率超过10%也无可奈何。化肥经过两倒、三倒,甚至四倒、五倒,最后到农民手里,肥价自然居高不下。

很多地区还出现了“捆绑销售”现象。用复合肥搭配尿素进行销售,使得尿素的销售价格接近政策限价,经销尿素肯定是亏损的,只有把利润转移到复合肥上。“捆绑进货”、“不开”、“虚开价格”也成了基层经销商增加利润,降低成本的办法。

而销售化肥的终端往往分散在各个乡村,销售方式原始,这让管理部门很难做到规范管理。

企业因应付检查而违背政策初衷。记者在3月在衡阳访时还发现一个现象,尿素在有的经销商处是有价无货。甚至国内某著名化工公司也通知地区经销商停止出货。细问之下,方知一是应对有关方面的淡季储备和价格检查,二是用肥高峰马上到来,压两天还能卖出更好的价钱。我们不能指责企业,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就是为赢利而运营的,但企业因应付检查而压货,无形中抬升了尿素价格。

另外,我们看到许多参与淡季储备企业,在6月份宣布完成年度储备任务的时候,只有完成储备任务的数字,那么企业在享受国家的政策的时候,可以比其他企业有着每吨近40元的价格优势,而这些企业在3-6月这个用肥高峰季节,是否为平抑市场价格而做了贡献,从目前企业对外宣传的数据很难看出来。这使得很多没有得到政策扶持的农资公司对此颇有微词。国家在审核中也缺少对企业在享受政策后,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判断标准。

限价在前,市场变化在后。湖南省对尿素价格实行最高零售限价,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950元/吨,个别边远山区也不得超过2000元/吨。但在湘西平均价位在1900元/吨-2100元/吨,已经突破了尿素的最高限价。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当地的尿素销售还没有达到省上规定的批发1.5%、零售4.5%的差率,就已经突破最高限价。造成尿素成本升高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成本和运输成本。许多经销商都是通过信用社获得支持,利息相对较高,资金压力明显加大,同时湖南湘西多为山路,交通不便,造成尿素往终端的运输成本一直较大,而这些压力经销商最终还是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此,该州物价局有关人士显得很无奈。

类似的事情在全国还有很多,这使得更多的企业对部门的监管提出了疑义。由于原料成本、运费都在不断增加,企业有时候很难保证农资产品价格按照的限制标准执行,而由于农资产品集中生产、分散销售的特性,往往有关部门在农资集中阶段还便于监督检查,而真正在乡村分散销售的时候,却很难执法。使得监督过程并不完善。

放开?还是监管?这真是个问题

不可否认,化肥涨价后,确实抵消了农民减免农业税后的部分收益,但总体收益还是提高了。不然的话,化肥价格就不可能持续走高。这就是肥价不落反涨,市场供求继续趋旺的主因所在。这至少说明,化肥价格到了可以放开的时候。化肥市场如果放开,是必须调控。但这些调控必须符合市场规律。

总体来看,2006年国家化肥政策沿袭了前几年的政策,整体上未有太大调整,还是“优惠+限价”、“增加供给+限制出口”的思路。对于限价政策,农资行业流行着这样建议:取消化肥限价,通过对农资企业补贴等形式鼓励企业提高和产品的利用率。这样,既保证化肥企业的正常盈利,又能使肥价降下来。

最近,国内大型化肥企业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提出由生产企业建设直销网络,以节约物流成本。而中国单户耕作方式决定了农资销售必须需要一个庞大的营销服务网络。所以在引导生产企业上,国家要鼓励降低化肥生产成本,而不应该再拿钱让生产企业在农资流通企业运营比较成功的地区重复建设化肥流通网络。“尿素企业要努力加大技改,提高煤炭利用率,降低消耗,这是我们应对煤价上涨的唯一办法。”湖北宜化集团副总经理张新亚这样说。这既是他的宜化经验,也是他对于同行的一个忠告。

对于农资流通企业,国家应鼓励其开展现代连锁配送业务,对于容易得到固定资产的大型流通企业,国家可以用贴息和信誉的方式进行补助;对于不容易贷到款的中小流通企业,能否对其取资金直补的方式,以加快配送中心的建设。

同时提高化肥利用率将是真正解决化肥之痛的结点。我国农业生产施用的化肥中,只有35%得到有效利用,大多数农民在播种小麦时,每亩施用50公斤底肥,超出科学使用量10-20公斤,三分之二的化肥钱是白白扔掉的。如果能达70%-80%的用肥效率,农民投入可减少50%,届时化肥价格可以完全按市场规律来走了。

化肥流通是一个涉及了方方面面的系统问题,应该放开该放开的,管住该管住的,用市场化的手段调控化肥的价格变化,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农民、都受益。

高中政治经济常识中的经济现象有那些?

冰封与的交汇 中国直销10年了

2005年4月,安利(中国)在广州举行10年庆典,2005年7月,天狮、新时代,也将举行10年庆典……这,都在提醒我们,直销,在中国已正式发展10年了……

而2005年,即将对中国直销立法开放,更能彰显这个10年的不同意义。

中国直销的10年,是酸甜苦辣交汇融合的10年,是无奈与积极、心痛与慰籍、冰封与交汇的10年。

这10年,何其感慨……

2005年,注定是中国直销行业的分水岭。

因为直销法,也因为中国直销10年的历史。

一个企业的10年,代表了这个企业的生命力和适应力,对此记录,是这10年的一个总结,一个彰显;一个行业的10年,代表着这个行业未来的生命力,蹒跚学步也好,呀呀学语也罢,对此的记录,就是对这个行业历史的完整,是对这个行业生命轨迹的细微刻画……

10年,是一个记录历史和总结过去的好时间……

沉浮10年 风云变幻

1989年秋天,广州,与往年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倘若聚焦到直销行业,这个秋天就显得意义不凡。

这个秋天,美国雅芳公司考察完中国市场后,决定与广州化妆品厂联合,成立中美合资雅芳公司。而随雅芳而来的,还有一种新颖的销售方式——直销。

1990年1月,雅芳中国分公司成立,并于11月14日正式投产。雅芳带来的营销方式令当时试图挣脱经济束缚的市场耳目一新。凭借这种销售方式,雅芳1991年在华营业额达3,000多万元人民币,比原先预计的超过2倍多。而1992年1月~5月的营业额又比上一年同期猛增了3倍。也就在这段时间,小平同志南方讲话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济升温,“下海”时尚。

中国的大好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和雅芳成功的案例,让海外直销公司蜂拥而来……

1992年,安利(中国)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兴建占地5.8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1995年1月,安利(中国)工厂正式投入使用;

1993年,仙妮蕾德在中国的广州设立了有限公司并建造厂房,1995年又在中国天津设立了有限公司并建造厂房;

1993年9月,天狮生物工程公司成立,1995年天狮营养高钙素开始推向市场;

1994年,台湾兴田进入中国;

1995年,玫琳凯进入中国,并经由国家工商局批准,成为首批获准在中国经营的三家直销公司之一。同年4月,玫琳凯在中国杭州成立工厂;

1995年,福州福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转向直销;

1996年,特百惠进入中国,将总部和工厂均设在广州;

19年7月,台湾华良公司以“消费联盟”名义,进入中国内地……

1998年4月,鉴于“直销不适应当时国情”,对直/传销“一刀切”,随后,6月底勒令10家外资企业转型经营。

但,直/传销在中国,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只不过是换了一幅招牌,换了一种“颜色”而已,核心依旧是多层次。但转型后的日子让日晖、尚赫、富迪、百美和娜丽丝的影子渐行渐远,诺大的中国直销市场,只有安利、完美、玫琳凯、雅芳四家转型企业,以及天狮、仙妮蕾德、南方李锦记、新时代、福龙等自发转型经营的企业,在一种暧昧的环境中生存发展着,当然,在地下操作的,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和非法传销组织。

2001年12月,一条消息以无比振奋的姿态在业界迅速蔓延着:“中国加入wto了。”不过振奋的原因不是因为中国加入了wto,而是在加入wto时承诺“3年内为直销立法开放”……

这振奋里,蕴藏着企盼,也蕴藏着一股韵动。

已在国内的企业,通过种种举动透露着存在和准备发展的声音,未正式进入国内的企业,则密切注视着形势的发展,甚或派出了先遣部队暗地登陆。

2003年1月,美国直销公司如新,以108家专营店同时在四省一市开张的气势,宣告正式登陆中国内地直销市场。如新的登陆吹响了海外直销企业1998年后再次蜂拥的号角:一大批外资直销企业,开始为进入中国市场,做着积极的准备。

而2004年2月,商务部官员对外表示“年内,为中国直销立法开放”,点燃了中国直销商的万丈豪情,直销公司如煮熟的饺子,相继浮现。1998年后渺无音讯的日晖,也以2亿美元的手笔,整合原华良在国内资产,定下千店,重新杀回。

2004年4月,记者听闻业界传言,中国市场打着多层次直销名义的公司,达3,000家之多……

2004年9月10日,中国在厦门召开直销立法座谈会议,官方公布的与会企业数字为22家,实际参会企业为23家。这23家企业中,有我们熟悉的直销公司,有我们熟悉的传统公司,也有我们一无所知的公司。这给了业界一个暗示: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各公司或明或暗强力进军或迂回潜行,“狼有狼道,蛇有蛇路”,都一直没有停止过。

分割中国直销市场的蛋糕,已成为海内外直销、非直销公司的共识。业界传言,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有6,000余家各类直销公司……

未来的中国市场,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

规范10年 心还不逮

说直销市场是天堂或是地狱,是因为目前直销从业人员多是平头百姓,一饭一衣的温饱者居多,且涉及面广博。成则造福万方,败则遗患无穷。

从直销进入中国起,其特有的多层次奖金制度,和多数培训的“暴富”导向,让直销人员的欲望被人为的放大了若干倍,谁都梦想一夜暴富,谁都梦想名车豪宅。

随着时间的推移,暴富风潮愈演愈烈,在中国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能听到一个词——传销。

1993年,传销进入中国之后的第三年,中国传销人员为100万,到19年,这个数字变到了1,000万。4年时间,成长了10倍。

1,000万,约占中国总人口的0.712%……

数字的演变,说明了倍增的力量,但也更深层地揭示了人们暴富的侥幸心理。

随着人数的剧增,直销商队伍变得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不法分子开始混水摸鱼,在传销活动中偷税漏税、推销质次价高或冒伪劣产品以牟取暴利,严重地扰乱了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为此,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希望能将这场盲目的热潮引向正轨。如1994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1996年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正式批准了41家企业可以进行传销;19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传销管理办法》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传销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对传销的一种肯定,但也给了不法分子投机钻营的舞台。

中国传销市场越加混乱……

1998年1月20日,院专门会议研究传销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国家计委、经贸委、公安部、原内贸部、工商局等部门。会议决心“禁止传销”。1998年1月24日,强调:传销方式弊端很多,应予禁止;2月14日,原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李必达表示:对国家,传销祸国殃民;对百姓,传销是家破人亡。

1998年4月21日,中国直销历史永远铭记的日子,这一天,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对传销(包括直销)活动全面禁止。

随后,当时委员接见前外资直销公司,听取建议,商讨出路。1998年6月1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局联合下发《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第455号),对原外商投资传销公司转型事宜作出明确规定。有64家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呈报了转型方案。1998年6月底,勒令10家外资企业转型,不以直销方式经营。

同年,雅芳、安利(中国)、天狮、玫琳凯、完美、特百惠等相继转型成功……

准确地说,1998年的禁传是对正规直销公司的禁令,而真正危害市场的“老鼠会”组织,则隐藏的更加秘密。

传销的余毒并未随之清除。

为了做好加入wto后3年内为中国直销立法的准备工作,2002年2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公字〔2002〕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并召集10家参与转型企业转型情况通报会,让从业人员深刻感受到国家对违规传销的打击力度。

其实,对非法传销的打击,从来没有停止和手软过:

1998年至2001年,仅海南省工商等部门就清查登记传销人员5万多人,打掉传销窝点1,000多个,抓获从事传销头目280人。2001年共查处传销案件近2,000起,案值近3,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清理变相传销和参与传销人员15万人。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全国各地共查处传销案件2,7起,取缔传销窝点1.1万个,遣散传销人员20多万人次,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48件……

为能把中国直销市场建立成一个有法可依的市场,就此次直销立法,国家相关部门几次调研、商讨、修订。调研范围包括海外市场、直销企业、业界专家等等,法律法规颁布时间也从2004年12月,推到2005年的2月,3月,4月,5月,6月……为的就是要出台一个完善的法律,尽可能的考虑到各方的利益,为的就是行业的正轨而有序的发展。

是开明的,在这过程中,一直悉心接受着各方的建议,2005年6月,又有消息传来,此次直销立法就业界反响强烈的拨出比率有所提升:从以前的25%,提升至30%;首批领到牌照的企业将会达到10~30家。而最新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原本“不得用团队计酬”的规定已改为“未经允许,不得取团队计酬”。

此次为直销立法,参与人员之多,经历时间之久,也是世界少见。为了大局着想,无论最终确定的法规是什么样子,一旦出台,我们都必须理解和执行。

有人说,上世纪90年代的传销之乱,主因在。但一直都是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设,为中国直销行业的有序发展所做出的种种努力,谁来历数了?

科普10年 正本清源

前几天,记者与中国直销业研究课题组的组长秦永楠教授交流,说到中国直销业的学术研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中国直销学术研究和直销知识普及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1998年之前,中国直销市场上流通的直销类图书并不少,比如秦朔的《头脑风暴》,比如1993年杨谦的《中国,迎接直销风暴》,但都没有对直销做一个系统性的阐述。

而对一个行业的研究,也少不了一个集结思想的平台,这个平台能把不同的观点透彻的阐述,然后在争议中接近真实。这个平台可以是一个研究组,可以是一个学会,也可以是一个媒体。

2003年以前,据记者所知,除1995年瓜拿纳董事长张华等人讨论成立一个传销协会外,中国没有一个研究组。而传销类杂志,则只有1996年出现的《传销研究》,到19年,广州商报,重庆商报等媒体,也曾开辟“传销专版”,但都因1998年的禁令夭折了。

从1998年到2001年,名亡实存的中国直销行业几乎无法从公开的渠道获得行业的信息,而这段期间,所有的媒体的相关报道,几乎都是一面倒的打击非法传销的消息……

这个阶段,别说学术性研究,就连帮助老百姓分清直销和非法传销区别的渠道都没有。行业人士唯一能赖以慰籍的,就只有当时还是个人网站的中国直销传播网。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直销3年内要开放了,市场意识到了。

2001年11月,记者在知识经济杂志社主编出版了《wto来了》一书,书中就直销过去和未来的形势,做了简单的描述,随后,又主编出版了《直销为王》、组织出版了《直销为什么赢》、《直销心理与服务》、《直销趋势与特训》等一系列图书,同时,2003年1月诞生了《知识经济》刊中刊——《中国直销》,算是开了1998年后媒体正向推动直销发展的先河。

2003年底,《成功》杂志开始关注直销人物,《中国直销研究》关注直销营销方式,2004年1月,记者与几位同仁离开《知识经济》,进入了《经贸世界》,《经贸世界》开始以全面、深层、专业、公正的态度关注和推动直销。随后,《直销世界》、《直销生活》、《直销时代》相继诞生。而随着2004年2月商务部官员对直销立法的表态,越来越多的报纸也开始正向关注直销行业,2004年中,网易更以专题形式报道直销,随后,新浪,搜狐等财经网站,也都有意识的组织和报道直销的正面信息。(当然,这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后文叙述。)

而最为重要的是,重磅媒体中央电视台对直销的关注,从央视报道主题的变化上,也多少能感觉出点什么来:2004年6月28日“非法传销盯上大学生”,2004年7月13日“祸起传销”,2004年9月13日“央视记者体验传销者的生活”,2004年9月13日“花季少女传销梦”,2004年11月“聚焦中国直销立法”、“聚焦中国直销业”,2005年6月,“直销应该什么样”……

中国直销有序的信息和言论氛围,慢慢形成。

这为直销学术研究打下了基础。

民间的草根性专家也好,官家的学者也好,所有关注和研究直销的人,都慢慢浮现出来,开始在媒体营造的氛围和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而深层的研究,也逐渐开始。比如,2004年成立的中国直销研究组,比如商务部直销研究学院,这带动和影响了一批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学者、营销专家向纵深研究进发。

而记者日前看到的关于“内资的民族直销企业是弱势群体”,“直销商是小额投资者”的报告,都说明了中国直销学术研究已经有了一个崭新的突破,这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直销行业,提供了非常好的参考依据。

同时,随着国家对非法传销打击的常抓不懈,随着媒体对正轨直销知识的普及,民众对直销的认识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洪水猛兽或者简简单单的暴富良机,人们有了客观的认识,有了自己衡量的标尺。

这一方面减少了“”的产生,一方面也让直销从业者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

但,所有这一切,都仅仅是中国直销学术舆论界迈出的一小步,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来关注和研究直销,更多的更有力的方式促进直销知识的普及,只有让每个人都能明白什么是直销,什么是非法传销,记者想,这个行业也就成熟了……

那么,还没有行动起来的人,为了我们国家的稳定发展,为了亲友同胞的利益,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还等什么?